【深圳商報訊】(記者 徐恬)企業組織員工開展技能培訓,政府拿出“真金白銀”給企業發培訓券。記者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將于9月12日起,啟動2016年度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券(下稱“培訓券”)申領發放試點工作。2016年度培訓券總額度為5000萬元,符合條件的企業申領培訓券額度不超過30萬元/家。
哪些企業可以申領?
市委市政府今年出臺實施的《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加快技能型人才培養,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券發放政策試點,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可根據自身需求申領培訓券,并選擇本市范圍內各定點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此次啟動培訓券申領發放試點工作,意味著這一政策正式落地。
試點期間,培訓券重點面向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傳統優勢產業中合法經營的企業發放。申領培訓券的企業必須符合5個條件:1.在深圳市注冊并合法經營;2.屬于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傳統優勢產業;3.在深圳市依法繳交社會保險費;4.申領培訓券時,企業應與培訓券擬使用對象(參加培訓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連續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5.培訓的內容應與本企業經營范圍密切相關。
申領金額如何規定?
培訓券使用范圍是什么?據了解,培訓券專項用于組織本企業員工參加技能類外部培訓或企業內部培訓。其中,參加外部培訓的,應選擇本市(含各區)人力資源部門依法批準設立且評估合格的職業培訓機構或本市技工院校、職業學校。組織內部培訓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屬于深圳市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技師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企業;屬于用人規模1000人以上(以參加本市工傷保險人數計算),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具備開展內部技能培訓條件的企業。
培訓券申領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據了解,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制定培訓計劃,按照人均培訓成本據實申領培訓券,申領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元/人,培訓成本低于1000元/人的按實際成本申領。企業申領培訓券總人數不超過本企業員工總數的30%(以申領培訓券時參加本市工傷保險人數計算),申請培訓券額度不超過30萬元。
屬于建設有深圳市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技師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且評估合格的企業,以及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企業,優先發放。其他企業按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率高低(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基數)排序,確定培訓券發放先后順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5000萬元總額度內確定發放企業名單及額度。
如何申請和兌付?
企業申領培訓券之前,應據實制定可行的培訓計劃并準確核算培訓成本。培訓應按規范的職業(工種)項目進行,參照國家職業標準設置課程。員工參加多個職業(工種)項目培訓的,企業只能按其中一項培訓的成本標準申領培訓券。符合條件的企業應于9月12日至9月30日期間,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培訓券(地點: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層服務大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申請后,對企業是否符合培訓券發放條件進行審核,經公示及核查完畢后,在官方網站公布培訓券發放企業名單及額度。
企業應于2017年2月15日前,根據已完成培訓情況,一次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兌現培訓券,該局進行審核后根據培訓實施情況核定兌付金額。對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培訓券資金的,將根據有關規定追回騙取、套取的培訓券資金,并錄入我市征信系統,5年內不得申領培訓券和其他技能培訓類政府補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